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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師絕對看不懂的「商業機密」,自行開業的稅法白話文整理

藥師絕對看不懂的「商業機密」,自行開業的稅法白話文整理  

   




    每年五月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是藥師最頭痛的事情,怎麼會要三類組的專家們研究這麼跨領域的「商業機密」呢?多年來很多藥師小心翼翼報稅深怕出錯,卻頻頻出狀況。

    補稅是一定的,但退多繳稅的想必不可能吧?


但是原文很長,誰看的懂阿!所以來個白話文翻譯吧!


(一)
Q:藥局負責人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?
    原文:「財政部頒訂…..,但取自全民健康保險局之收入為92%〈含藥費及藥事服務費〉,其取自全民健康保險局之收入區分藥費收入及藥事服務費收入者,藥費收入為100%,藥事服務費收入為20%…..。」

    白話文:藥局負責人可免報薪資所得扣繳,綜合所得稅申報時的所得包括兩種:

1       營利所得:每季核定銷售額 × 四季 × 6% = 年度營利所得。

2       執行業務所得:可依健保局所提供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,先行試算選擇最有利方式進行申報。


方式一:

藥師(健保收入-藥費)

(健保局扣繳憑單給付總額+部分負擔*)× 8%*=執行業務所得總額

*部份負擔是此申報方式藥師最容易漏報項目。
*
費用率標準92%

方式二:
藥師(全民健保收入已區分藥費及藥事服務費收入者-藥事服務費)

扣繳憑單給付總額x藥事服務費 / (藥費-部分負擔)+藥事服務費〕x 80%*
=
執行業務所得總額
*
費用率標準20%


    不過,由於國稅局電腦僅能設定一項公式進行勾稽,因此藥師若是採取網路申報,為了避免後續補稅、申復問題,務必於申報後郵寄檢附相關表單及所得計算表提供國稅局參考。



(二)

Q:藥局、門前藥局是否不同?
    原文:「藥局如專營藥品調劑、供應業務,未兼營藥品或其他貨物銷售業務者,免辦營業登記,免課徵營業稅;惟應按其收入核定主持藥師、藥劑生之執行業務所得,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。」

    白話文:
藥局若不賣OTC可以不用繳營業稅、營業登記。要繳所得稅。反之亦然。若有賣OTC、奶粉、尿布,藥辦理營業登記,不然查獲會罰錢。


(三)

Q:為何有的藥局要開發票,有的不用?


    白話文:

1. 開立發票的原由:月營業額高過20萬。

2. 月營業額20萬以下,為小店,營業稅採查定課徵(留存收據),稅率為1%

3. 每一季繳交核定稅額,銷售貨物時得摯發普通收據(非強制)。

4. 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上,則為一般營業人,必須要開立發票、繳營業稅。
每兩個月結束後15日內要申報營業稅。


營業稅計算方式= 銷項稅額 – 進項稅額

(四)
Q:國稅局怎麼知道藥局的月營業額有沒有超過20萬元?

從三個方向:
一、老闆薪資:
按每人每月薪資(包括膳食費)核計,但未實際經營業務者不予核計。

二、員工薪資:
按每人每月薪資(包括膳食費)核計,其有經常照顧業務之家屬或親友,以員工計算。

三、房租金:
按每坪每月核計,其自有或無償借用之房屋,視為租用。



(五)
Q:發票、收據相關問題:
    原文:「消費者向藥局索取統一發票,需負擔5%營業稅: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規定,營業人如拒開時,消費者可保留交易憑證(如:收據、提貨單等),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提出檢舉。」

    白話文:藥局賣東西需負擔5%營業稅,給發票或收據。發票或收據上的金額需包含5%營業稅了。

以上整理自藥師公會、稅務課授課講師。

延伸閱讀:


給藥局負責人的稅務課:
https://rxedu.org/BbrSs

老闆跑路,款項誰負責?
https://reurl.cc/RDLL9

業務過失致死,怎麼負責?
https://reurl.cc/m7n7W

藥師機器人有多厲害?藥師會被取代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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