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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商/藥廠藥師 工作介紹

 藥商


1.醫藥代表(業務代表)


將產品知識、論文消化過後傳遞給醫師、藥師,作為藥廠和醫師、藥師之間溝通的橋樑,以達到銷售為目標。一個醫藥代表需要有很強的「抗壓能力」和「執行能力」。

 

2.產品專員/產品經理

產品經理的「責任」包含「產品行銷」以及「專案」。從前線接觸消費者、了解市場,到與後線銷售、教育訓練、研發單位討論,以及計算出該商品可能的獲利範圍。根本上來說,產品經理可以視為是一家小公司的老闆。他必須要條理清晰、讓每個人都清楚知道自己的任務是什麼。產品經理必要的能力絕對是溝通、溝通,還有溝通。

 

 

3.醫藥專員(Medical Science Liaison)

醫藥專員為了有別於業務的角色,以及維持專業討論的中立性,這些專員的工作不牽涉業績,單純以學術的角度做評估。把MSL的工作分為三大塊:1.與外部專家保持專業討論;2.新的臨床研究機會發起人;3.配合公司內部行銷業務部門制定學術策略。特別需要「研究與試驗設計能力」、「簡報技巧」、「客戶能力」。

 

4.臨床試驗專員(Clinical Research Assistant)

所有的新藥或醫療儀器上市前,均需要事先在人體上測試安全性與有效性,也就是人體(臨床)試驗。人體試驗分成臨床一二三期,通常是由醫院執行、藥廠設計規劃專案提供資金。而CRA則是做藥廠、醫院醫生與政府等相關單位溝通的橋樑,負責管理整個臨床試驗案的順利進行,監督資料品質。有策略性縮短所耗費的時間,讓藥場所投資的新藥、儀器提早上市。也讓藥廠、有相關專業領域的醫師、政府合作更有效率地開發研究。

 

5.法規專員(Regulatory Affair)

藥品在台灣是由食品藥物管理署所管理,因此RA的工作包括:

新藥的送審與核准,須有策略性縮短所耗費的時間;藥品許可證的展延;藥品包裝形式、運送儲存須符合法規;關注新的法規或變更;若有廠房,還需進行製造廠和生產線的登記以及GMP的核准。甚至,藥品仿單是由法規人員送審、定稿的,而醫療院所對藥品的了解來自藥品的仿單,因此也需與Sales 和Marketing 等部門做內部討論,與政府機關做外部交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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